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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

时间:2022-03-28 16:25:30  来源:  作者:
(一)广泛开展一级预防,减少出生缺陷发生。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,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。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主战场作用,开展针对性的优生咨询服务,倡导适龄生育,指导科学备孕。加强婚前保健,推广婚姻登记、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“一站式”服务模式。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,推动城乡居民全覆盖。科学补服叶酸,预防神经管缺陷。在南方10个高发省份深入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,逐步扩大项目范围。针对不同婚育阶段的目标人群,因人施策,统筹落实婚前医学检查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、地中海贫血筛查、增补叶酸、孕期保健等服务。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,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。
(二)规范开展二级预防,减少严重出生缺陷儿出生。广泛开展产前筛查,普及应用产前筛查适宜技术,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新技术,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。对高危孕妇要指导其及时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产前诊断服务。对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、唐氏综合征、神经管缺陷、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病例,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。
(三)深入开展三级预防,减少先天残疾发生。全面开展苯丙酮尿症、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筛查,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、确诊、治疗和干预,逐步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。逐步扩大筛查病种,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、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、髋关节发育不良等先天性结构畸形纳入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。2018年起将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展到所有贫困县。深入开展神经、消化、泌尿及生殖器官、肌肉骨骼、呼吸、五官等6大类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。聚焦严重多发、可筛可治、技术成熟、愈后良好、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,开展筛查、诊断、治疗和贫困救助全程服务试点,促进早发现早治疗,减少先天残疾。
(四)加强监督管理,规范防治服务。针对先天性心脏病、唐氏综合征、耳聋、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以及重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,逐步制订和完善相关防治规范和指南。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机构和人员管理,定期公布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等专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。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产前筛查、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的行业监管。加强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,建立随机抽查和通报制度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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